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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元1640年,崇祯十三年春,中州无雨,蝗虫过境,似乎又是一个不好的年景。
河南,登封县。
嵩山脚下,颍水河边,中午的太阳,照着干裂的河滩。
这时,在距离河岸颇远的麦田边,一个穿着奇怪的少年,趴在长满杂草的沟渠内,目光盯着一只正吃着麦苗的蚂蚱。
在少年身后,还跟着几个与他一般大小的男孩儿,都如他一样一动不动。
“大少爷,该出手了!”脏兮兮的孩子,提醒着少年。
少年却趴在地上不动,直到成片的蚂蚱落下来,才忽然站起身来,大声喊道:“孩儿们,杀敌了!”
语毕,少年一跃而起,拿着网兜,便将蚂蚱罩入其中,小伙伴们也纷纷抄起自制的网子,冲入蚂蚱的海洋中,惊得蚂蚱蹬腿四散。
少年名叫高欢,是高老庄土财主高有才的长子,作为登封高氏现任族长的长子,高欢曾被高有才当做继任者来培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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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高欢从小就与人不同,性情特别顽劣,不喜欢读书,而是喜欢跟同龄的小孩打架,尤其喜欢组织伙伴们分成两拨模拟打仗,自己还要当大将。
长大一些后,高欢依旧没有收敛个性,没一点儿世家公子的样子,穿着奇装异服,自大无礼,如个混世魔王般横行乡野,高氏族人都觉得这个少族长,脑壳可能有问题,私下里唤之“登封大傻子”。
相比之下,高欢异母的弟弟高镰,个性却与他完全相反,不仅勤奋好学,知书达理,年纪轻轻还成了县里的生员,深受老财主高有才的喜爱。
庄子里许多族人,也都更希望高镰来继承族长之位,高有才便也就不管高欢,任由他如个野孩子般胡闹。
孩子们冲进蚂蚱堆中,挥舞着网兜,笨拙的捕捉着蚂蚱,高欢却早早抓了满满一兜,然后便如将军般,指挥着伙伴们战斗。
不一会儿,蚂蚱惊得飞走,少年们提着网兜站成一排,等候将军检阅战果。
高欢从他们身前走过,见各人或多或少的都抓了一些,不过没人比得过他,于是笑道:“恩,赵宪,黄廷,杨彦抓得多些,升为副队长,其他人下次努力,争取立功。”
得到表扬的少年扬起头,挺起小胸脯,感到一阵骄傲。
“不过恁们比起本将军,还是差远了!”高欢举起自己的斩获,满脸的得意。
正得意时,身后忽然传来一声怒斥,“大傻子,谁让恁们抓蝗神的,闯大祸了,知道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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